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統計旨在搜集本港的人口和社會經濟特徵,以及按地區分布的最新基準資料。
這些資料對政府在規劃和制訂政策,以及私營機構和學者在商業及研究方面,均十分重要。
在2021年人口普查,全港約九成的住戶接受簡單的點算,只須提供住戶成員的基本人口特徵資料;其餘約一成住戶接受詳細的訪問,提供住戶成員多方面的人口及社會經濟特徵的資料。
(簡單點算只涵蓋一些基本問題。詳細訪問除了簡單點算的問題外,亦包括有關人口的社會經濟特徵資料以及住戶和屋宇單位特徵資料的詳細問題。結合簡單點算及詳細訪問收集所得的共通資料,可得出人口基本特徵資料的全面點算結果,亦會用作估算詳細訪問搜集所得的社會經濟特徵詳細資料的基礎。)
2021年人口普查的數據項目涵蓋6個範疇,包括(i)人口及社會特徵(例如出生年份和月份及性別)、(ii) 教育特徵(例如教育程度及修讀科目)、(iii) 內部遷移特徵(例如 5年前居住的地方)、(iv) 經濟特徵(例如收入及工作時數)、(v) 房屋特徵(例如居所樓面面積、租金及按揭供款或借貸還款)及(vi) 住戶特徵(例如與戶主關係)。
2021年人口普查的46個數據項目詳列如下:
人口及社會特徵
教育特徵
內部遷移特徵
經濟特徵
房屋特徵
住戶特徵
2021年人口普查於2021年6月23日至8月4日期間進行。
2021年人口普查採用多模式的數據搜集方法,並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首階段:由6月23日起
全港住戶於2021年6月底前收到人口普查通知信,住戶可以選擇用以下方法提供資料:
次階段:由7月18日起
統計員會到訪未完成問卷的住戶,協助住戶提供所需的資料。統計員會帶備統計員身份證明書,以供查閱。為減少面對面接觸及保持社交距離,我們誠邀住戶使用網上問卷、紙本問卷或電話訪問提供資料。
2021年人口普查以「居住人口」方法,涵蓋所有符合居港人口定義的人士。
自2000年8月起,「居住人口」方法已用作編製香港人口估計的統計數字,以反映香港人口在居住和流動模式的轉變。
自1961年起,香港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並在兩次人口普查之間進行一次中期人口統計。
本港曾在1961年、1971年、1981年、1991年、2001年、2011年及2021年進行人口普查,並在1966年、1976年、1986年、1996年、2006年及2016年進行中期人口統計。
若需要獲取更多有關過往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統計的資料,可瀏覽下列相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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