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4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王胜军介绍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倪部长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了在这次《意见》中特别明确了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推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问一下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具体的内容有没有变化?谢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 曹金彪】
谢谢记者的提问。我们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很多年了,但是从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一直没有明确,这一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是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公租房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年了,现在全国已经有1600多万套公租房,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要租公租房是有门槛的,这个门槛是双门槛,就是收入也低、住房条件也差,具体的范围条件比如这个收入线是多少钱呢?人均困难到一个什么程度?这些都是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北京市规定的条件可能和上海就不一样。
再一个,公租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物保障,一种是货币补贴。符合这个条件的保障对象,向政府申请,政府既可以提供实物的公租房,也可以给予货币补贴。实物的公租房,一般就是60平方米以下,货币补贴的具体标准也是各个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国家层面对各地的基本要求,实际上现在各地也基本都做到了,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
公租房是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内容,各地要继续执行好公租房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要在合理轮候期内解决公租房申请人的保障问题。这是公租房的制度。
第二个就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的对象和公租房不一样,公租房我刚才讲了,是收入、住房都有困难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比如我们新毕业的大学生,每年有900多万人,他们在北京工作,很多人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条件。所以,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出发点来说,是在公租房之外,来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这是一个新的制度,是以前所没有的。这个新的制度就是政府给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具体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刚才讲的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园区配套用地建设,还有非居住存量房屋,包括空置的商业办公楼、工业厂房等,都可以改造,通过多种方式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政府给了政策支持,对于提供者的要求就是要小户型、低租金。小户型,刚才讲过,70平方米以下。
这个新制度,重点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为我们的新市民、青年人主要是在这些大城市。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来增加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一个特点,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因为老百姓租房子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地段。所以,我们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主要是要城市里的这些老城区、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这些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定位。这是和公租房互相配合的制度。
保障性租赁住房,因为它是小面积,对于新市民、青年人来说,这个住房主要是解决阶段性的住房困难。因为,他们大学刚毕业,可能一间房就可以了,但是以后结婚了,生孩子了,可能就需要有更好的条件,所以我们保障体系里还有共有产权住房。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阶段性的住房困难,过了6年、8年,有一定的积累和能力,但是买不起商品住房,政府要安排共有产权住房这样一种供给,使得他们能花较低的价格买着共有产权住房。如果同样的房,市场价格比如每平方米8万,共有产权住房可能就每平方米4万,但是只拥有50%的产权,这样来解决后面阶段居住条件的改善问题。
国家层面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各地要根据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结合实际,确定各地的具体保障方式。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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