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全球公认的新动能、新业态和新经济。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数字经济增速为9.7%,是同期GDP名义增速的3.2倍多。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间、区域间的数字经济竞争愈加激烈。产业政策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激励、规范作用,但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现有的政策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与不匹配,一些政策制定出台后实际需求不大甚至没有需求,而一些实际需求大的政策则未及时制定出台。亟需建立健全面向需求的政策支撑体系,提高其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落地性,助力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全面推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此,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调研团队基于500余位数字经济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的问卷调查,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政策需求调查
为全面正确了解推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需求,2021年8月5~24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中国非公经济人士研究基地联合组织了大样本问卷调查。问卷设计综合采用文献对比、文本分析、专家访谈等方法,从供给面、需求面、环境面三个层面梳理了16条数字经济领域的关键政策,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供给面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数字经济领域中直接的投入和支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需求面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刺激数字经济市场需求拉动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面政策是指政府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一系列良好的环境。调查取样采取分层抽样方法,被调查对象包括数字经济从业人员、政府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及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4类代表性群体。共收回有效问卷512份,调查结果统计分析显示:
需求强度最高的8项政策分别是“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数字产权保护”、“规范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强化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支持和鼓励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维护市场有效竞争和反垄断”、“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突破”。其中,供给面政策占比50%,需求面政策占比25%,环境面政策占比25%。
预期效果最好的8项政策分别是“强化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数字产权保护”、“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突破”、“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规范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加快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和鼓励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比分析需求强度最高的8项政策与预期效果最好的8项政策,有7项政策是重叠的。
二、建立健全面向需求的推进我国数字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
优化完善我国数字经济政策、提升政策实施绩效,关键是面向需求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提高针对性与实用性,放大政策效应,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议组织数字经济领域的专家对数字经济政策需求进行常态化的跟踪调查,根据需求强度和预期效果,动态调整数字经济政策的目标、工具、范围及力度,健全完善涵盖供给、需求和环境三个层面的数字经济政策支撑体系,使得数字经济政策与实际需求互相匹配、彼此协调,有力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七个方面着力。
(一)健全供给面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推动力
一要探索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政策合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议:一是建立完善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制度,推动工商、税务、商务、科技、经信、交通、电力、自然资源等政府部门将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公共数据向企业、社会公众开放;二是完善数据采集规范和标准,建设数据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数据的社会开放度;三是推动“产业大脑”建设,充分汇集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等数据资源,推动数据的开放共享以及深度应用;四是推动数据交易市场发展,建立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培育壮大数据交易服务企业,健全和完善数据交易产业链。
二要优化完善数字经济人才政策体系。要强化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和培育高层次数字经济人才,打造与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匹配的人才链。建议:一是制定《国家数字经济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数字经济人才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机制等;二是依托现有的各级各类人才服务平台,针对数字经济人才的特征及现实需要,为数字经济人才提供一站式、针对性、高质量的人才服务;三是以市场为导向,完善数字经济人才的职称评审办法。加大对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支持力度,优化激励机制,完善配套服务。四是支持科教结合、产教融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数字技能提升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数字技能培训。
三要加大数字基础设施的政策支持力度。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是数字经济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一是加快推动5G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IPv6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实现互联互通;二是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科技前沿领域的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示范试点项目,推动服务平台业务拓展与应用推广;三是推进产业大脑建设,选择优势行业开展应用试点,探索产业大脑的基础架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以及业务场景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与经验;四是提高数字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水平,应对日益凸显的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风险,包括提高自主可控能力、防范和处置恶意攻击等。
(二)强化需求面政策,进一步激发政策拉动力
一要加强对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引导。要支持和鼓励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基于数字赋能促进传统企业发展。建议:一是研究出台《推动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明确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行业、关键任务、保障机制等,为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持及配套服务;二是提升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意识和能力。通过线上、线下的多元化渠道,宣传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意义与路径,开展专业化、常态化的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题培训;三是培育和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和机构发展,为传统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总体解决方案。特别是鼓励和支持服务机构下沉到中小型传统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
二要强化基础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突破的政策激励。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激发科技创新对产业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建议:一是梳理数字经济相关基础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的重点突破清单,加大对清单内技术研发投入的支持,着力攻关“卡脖子”技术;二是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加强对基础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突破的支持,科学、准确地跟踪评估计划实施成效;三是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两链深度融合,推动前沿技术的产业化,支撑产业体系的高质量跃升;四是把握全球后疫情时代产业链并购机会,支持产业链头部企业并购海外优质资产,吸纳技术、管理、人才等高端资源要素;五是探索建设开放式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众包”为主要模式,提供高质量的创新资源共享与交易服务。
(三)优化环境面政策,进一步夯实政策支撑力
一要细化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数字产权保护政策。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同时,必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数字产权保护。建议:一是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探索推进数字产权相关立法工作;二是加大相关领域的执法力度,健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打击侵犯数据安全和数字产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健全数字产权快速维权体系,从技术、制度、平台等多层面探索破解数字产权侵权取证困难、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四是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分类、分级的保护方式,落实数据安全的保护责任。建立数据安全风险预警研判系统,有效防范和化解数据安全风险。
二要建立健全数字经济服务平台规范管理政策。面对日益凸显的负面问题,要规范数字经济服务平台,推动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建议:一是研究制定《数字经济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健全数字经济服务平台监管的法治保障;二是推动监管平台与数字经济服务平台互通互联,加强数据分析比对,提升监管能力,加大监管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数字经济服务平台信用及风险评价机制,对数字经济服务平台信用及风险开展常态化跟踪评价。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四是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规制。推进数字经济服务平台监管制度建设,探索创新平台垄断监管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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