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民付女士向大众网反映,其母亲用于治病的钱,被9岁大的儿子在网络上进行了游戏充值消费,共计2.8万余元。付女士随后积极与充值平台及游戏方联系,但遭遇了退款难题。
付女士的儿子正在通过“233乐园”玩游戏
9岁小学生用奶奶手机充值游戏,3个月支出近3万“救命钱”
付女士是菏泽鲁西新区孔楼村村民,今年年初,其母亲被查出患有甲状腺癌,进行手术后,发现可能存在癌细胞转移,3个月后或将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然而,付女士在查询医疗费用时,却发现母亲卡里的钱几乎要被“花光了”。
付女士第一时间查询了银行付款记录,发现今年3月至5月底期间存在大量通过支付宝向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33乐园”APP、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快手”APP、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付款的记录,共计2.8万余元。
“我一问,发现这都是我儿子进行的充值,其中在‘233乐园’消费最多,充值了近两万元,都是在他奶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付女士说,她的儿子今年9岁,平时放学后,爷爷奶奶出门务农,他就自己在家玩手机,因为奶奶的手机支付密码与手机解锁密码相同,所以被孩子轻易“破解”了。
“我父母今年都有60多了,对手机操作几乎一窍不通,主要就是使用微信和接打电话,手机的充值时间都是在周六周天、假期以及平时放学后进行的,一看就是孩子玩的,另外我的母亲刚刚进行完手术,也没有精力玩游戏。”付女士说。
“治病的钱,就这么没了。”付女士说。
两家游戏平台退款 另一家拒绝退全款
发现问题后,付女士立即尝试与孩子消费的三家公司联系。其中,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沟通,迅速给予了全额退款。
但是,孩子充值消费了近两万元的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却电话接不通,客服也总是显示“排队中”。付女士连续多天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后,客服人员通过聊天软件向付女士发送了退款链接,虽然有付女士提供了当地派出所及社区出具的“充值行为系儿童所为”的调查走访证明,也仅能获得退款的40%。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为付女士进行了全额退款
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为付女士进行了全额退款
付女士表示,自己获得40%退款的前提,是被迫签署了一份由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承诺函”,其内容为“承诺双方已就退款事宜完全达成一致”“无权就同一笔订单项再次要求退款”以及“不得通过各大网络平台及媒体散播公司的负面消息”。
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承诺函”
付女士的儿子付款的是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233乐园”APP。大众网记者发现,该APP是一个游戏平台,内部拥有多款游戏,进行游戏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而实名认证流程中可以使用支付宝进行一键实名,跳转支付宝授权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后四位,未成年人便可以轻松绕过该环节,付女士的儿子就是通过该平台,为多个游戏进行充值消费,购买皮肤等游戏道具。
记者通过天眼查等查询了解到,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233乐园”APP存在多起未成年人消费退费难事件以及十余起诉讼纠纷,与付女士情况相同的人有不少。
涉事公司:监护人存在失职且已签署协议结案
6月8日,大众网记者拨打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热线,与该公司客服取得联系。客服人员表示,该用户账号是成人实名账号,且存在持续性的玩蛋仔派对、迷你世界好几款游戏并充值,轻易让孩子掌握手机和支付密码,公司认为监护人也存在一定失职,所以目前是基于过错责任,仅退款40%。
该客服人员还表示,当事用户在正常上学时间也有游玩充值的行为,且提供的材料没有办法直观证明是未成年人玩的(比如视频/游戏内聊天对话/时间等等)。
对此,付女士提供了“孩子请假后玩游戏”的相关证明。随后,该客服人员表示:“该用户签署协议结单了,目前您给我的材料只是辅助证明,我们也还要和游戏方去协商的。”
付女士为孩子进行请假的记录
当记者问到未成年人防护机制是否完善时,该客服人员回答称,公司拥有合法合规的未成年人防护机制。“如果用户觉得已签署的承诺函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目前已有案例显示公司方都会胜诉。”该客服人员回答。
付女士在“233乐园”官方账号评论后遭屏蔽
通过“233乐园”APP,付女士的儿子为“地铁跑酷(欧布奥特曼)”“梦幻恐龙园”“奥特曼传奇英雄”“蛋仔派对(太空奇遇季)”“迷你世界(变形金刚联动)”等多款游戏进行了充值,眼看与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233乐园”交涉无果,6月9日上午,大众网记者成功与网易游戏旗下的“蛋仔派对”游戏官方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当天下午,网易公司已为付女士进行全额退款,共计1万1千余元。
6月14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付女士与记者取得联系,并表示,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233乐园” 承诺,充值的其它游戏款项的4千余元将退还。
律师说法:公司应当全额退款 所签协议为“无效条款”
公司是否应该退还全部款项?所签署“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面对困境,付女士又该怎么办?
首先来看退款问题,民革菏泽市委“中山·尚公”法律服务团主任崔海龙律师表示,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另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付女士的儿子今年9岁,支配父母或奶奶的财产属于无效行为,涉事公司应当进行全额退款。
至于付女士所签署的“承诺书”,崔海龙认为,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故付女士所签署的“承诺书”为无效条款。
崔海龙提醒说,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引导、监督,并应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密码,防止孩子用来绑定进行大额支付。网络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依法处理因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支付行为所引发的纠纷。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了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与前述情况相似。14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某案发时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游戏账号支付36652元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故原告李某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购买游戏账号款36652元。
经记者协助,截至发稿时,付女士说:“儿子充值消费的2.8万元已被退回2.4万元,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233乐园’ 承诺,剩余4千余元,也将返还给我。”
来源 |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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